深圳新政一出 离婚房产分割即告吹?
个案回放 真离婚,新政来搅局
设计师小闫这几个月非常痛苦,她在深圳与丈夫刚办理了离婚手续。从大学至今,他们在一起超过十年,如今真是“因了解而分开”,痛苦的婚姻生活她一天都不想要。
小闫的父母在广州,其发小约她一起在广州创业,因此急需一笔钱。于是双方协议约定出售两人共有的市值700万元房产,两人各分50%、350万元房款。
那套房子她和前夫在深圳一起辛苦攒钱买到,早几年已月供完,而且还是他们唯一的房子。前夫在深圳有自己的小公司,所以首选重新在深圳买房。因为现在的楼价一天一个价,他也赞同尽快出售房子变现。
谁知,7月31日,深圳推出“限字令新政”一下子就把他们的财产分割计划全部打乱——如果按现在的市场价,卖房得到的钱远不够支付小闫前夫看中那套价值800万元房子首付的560万元。(新政规定:离婚后两年内购房,只能按二套计算首付——不低于总房价的70%)。
他们唯有找一直协助他们办理离婚事务的律师帮忙拆解。
律师说法
房产分拆有三招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瑞莲说,由于当事人无儿无女,房产分割相对简单,以下三种方法可以解决因新政带来的新问题:
1. 由前夫买断小闫的房产份额
小闫因为急需资金回广州创业,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前夫买断自己50%的房产份额,直接支付350万元。这样,一则可以完全规避新政带来的影响,二来他们原有房子离男方公司不远,上下班非常方便,而且动用的资金也远比重新买新房要支付的560万元少,如果重新买房,还得支付各种税费,开支更大。
2. 男方分期付款给女方
毕竟他们俩是多年夫妻,如果双方互相信任,前夫可以把手头上现有的200万元现金支付给小闫,作为回穗的创业启动金,然后把房子析产过户到前夫名下,余下的150万元当作债务,每月归还一定数额。
如果小闫不放心,可以让前夫把房产作为担保物作抵押登记。等满两年后,不受政策影响后再决定是否出售房产。正所谓夫妻不成仁义在,说不准两人通过这两年的一来一往,重归于好呢。
3. 通过法院析产拍卖折现
如果他们俩已经没有沟通的基础,可以向法院申请(因为小闫是通过法院办理离婚的),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析产和变卖都不是问题。
小闫可以根据法院的司法文书(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析产后的强制执行:如果双方对于房价协商一致,又或者一方按照协商价格出资买下来,房子就能过户到其名下;如果价格协商不一致,法院可通过司法拍卖、变卖形式,将房子处理后获得的款项按离婚判决比例发还给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