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邓伟东
个案回放
妻子回老家治癌竟报失踪搞离婚,病亡后儿子还要抢继女应得遗产
再婚家庭最怕遇到房产分割问题,如果牵连到各自再婚前生育的儿女,那就更糟心了。刘阿姨生前和谢先生再婚共同建立新的家庭,当时他们都有自己的孩子,刘阿姨有两个女儿,谢先生则有一个年幼的儿子。
婚后,他们一直居住在谢先生名下的房改房并一起抚养这个孩子,而刘阿姨两个已经成年的女儿则在老家生活。
10年前,刘阿姨不幸身患癌症,怎知,谢先生父子俩却不大愿意陪她经常出入医院,当时,刘阿姨的身体已很虚弱,在老家的两个女儿心疼妈妈,于是就把她接过去一起照顾。
此后,在广州的谢氏父子对刘阿姨的情况很少过问。2013年,谢先生在没通知刘阿姨的情况下起诉离婚,还向法院声称刘阿姨下落不明。法院于同年9月缺席判决准许离婚,但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18年,小谢打算结婚,父子俩又在没有通知刘阿姨的情况下,就把谢先生名下的那套房改房以400万元卖掉,换了一套大社区的四房单位。
去年,刘阿姨得知这一消息,非常气愤,回广州把谢先生告上法庭,请求分割与谢先生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房产。怎知,官司还没结束,刘阿姨就病重去世了。其两亲生女儿表示要参加案件诉讼。该案经审理判决谢先生需将卖房所得的一半款项200万元及相应利息支付给刘阿姨两女儿。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未料想,继子小谢随即再提起诉讼将刘阿姨的两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继承刘阿姨的遗产,主张自己可分得此前卖房所得200万元的1/3。
法庭查明,在之前刘阿姨提起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中,刘阿姨已表示,自从自己生病后,谢先生及其亲生儿子小谢对自己不闻不问,更没有支付过任何医药费,而小谢也从未对继母尽过扶养义务。
刘阿姨两个女儿则表示,在妈妈和继父早已离婚并且身亡的情况下,小谢还是继子身份吗?他还有资格分遗产吗?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小谢的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由小谢全部承担。
律师说法
未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燕玲律师指出,本案焦点有二:
一是小谢是否有权继承刘阿姨的遗产?
资料显示,小谢7岁时父亲谢先生与刘阿姨结婚,共同生活至小谢成年,故刘阿姨与小谢已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母子关系;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精神,尽管继母父与生父母离婚,婚姻关系消失,但继父母与继子女等人之间已经形成的扶养关系不能消失。
故而本案中,小谢有资格要求继承刘阿姨的遗产。
二是小谢能不能分得遗产?可分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本案中,首先,小谢在庭上并未能举证证明自己对刘阿姨有尽赡养义务;其次,从小谢提交的刘阿姨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诉状的陈述可知,自小谢成年至刘阿姨死亡时,小谢并未照顾过继母,亦未为其支付过医疗和生活费用。小谢有抚养能力但未对继母尽抚养义务,故而法院驳回了小谢继承刘阿姨遗产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