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黄少媚:推进城市更新提速,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陈玉霞 发表时间:2023-01-10 22:54
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陈玉霞  2023-01-10
旧村改造是民生工程,美好的规划背后也有不小的难度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玉霞

2022年广州疫情在城中村中多点暴发并蔓延,令社会对城中村改造关注度再度提升。“对于城中村改造的必然性,社会都已有了高度共识,但是美好的规划在实践中却困难重重,近年来难以突破。”在日前召开的广东省两会上,广东省政协委员,新世界发展执行董事、新世界中国董事兼行政总裁黄少媚就提速城市更新,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四个城市更新问题需关注

一直关注城市更新的黄少媚认为,现阶段广州的城市更新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优化。

一是“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部分村民自主性过高,缺乏监管,可能出现破坏历史、破坏城市生态文明的不良后果,且易滋生腐败。例如部分村“两委”作为村民利益代表者、各种集体资产管理者等角色的集合体,容易因权利的过分集中而以权谋私。

对于改造方式、拆赔方案等关键问题,某些村干部往往具有直接决定权,极易演变为个人对参与改造企业的利益要挟,破坏市场秩序。

二是企业退出与更换的细则不明,想要参与改造的优质企业面临无规可依的尴尬局面。2022年7月,广州曾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旧村改造合作企业引入及退出指引(修订稿)》意见的公告,对于旧改合作企业的准入及退出有了方向性的指引。但是,该公告在企业退出及更换企业的规则上尚无更多细则,使得相关部门和企业执行起来无规可依,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更多优质企业的进入。

三是广州关于城市更新单元的产业建设量要求偏高,不符合发展实际。2021年,广州正式发文对城市更新单元的产居比提出了要求——例如,第一圈层内设定为60%以上。2022年9月,相应要求虽然优化为50%,但是这样的超高比例依然不符合实际。当前广州与世界国际大都市仍有一定发展差距,直接借用他城标准并不符合广州的发展实际。产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目标,有策略、有计划地逐步推进。

四是审批流程繁琐,实施进度较慢。按照现有城市更新政策规定,从申请纳入更新改造计划到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再到建设动工,中间环节超过20项,涉及征求意见的部门多,流程繁琐,加重了审批成本,一定程度上拖慢了旧改进度。

就城市更新工作提出五点建议

已经在城市更新领域耕耘多年的黄少媚,从公司实践经验和实际操作出发,为广州城市更新工作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成立城市更新专责小组,接受人大监管。

城市更新涉及多主体参与、各方面权益保障以及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是高度复杂敏感的系统工程。为了更加高效地推进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建议成立专责小组,统筹城市更新相关政府审批和监管职能,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相关进展和工作计划,高效落实项目兑现。

二是充分尊重村民群众意愿,成立专项监察组,严防贪腐。

旧村改造是民生工程,建议政府设立专项监察组,进行多级监管,严防以权谋私。需要充分了解群众意愿,通过调研、抽查、公示、监督等方法,避免“一言堂”。同时,村集体及合作企业,可与法律、金融等第三方机构展开专项合作,设立公平的信息沟通平台,为相关方提供信息对称的渠道,减少暗箱操作。

三是需要明确企业退出及更换细则,增加资产负债率等准入要求,降低企业的退出概率。

政策的指引和规定要更加明确,特别是企业的退出和更换要有完善、明确的执行细则,令参与企业思路清晰,重振信心。对更换企业的资格需更加规范,当前“500强企业”的规定稍显宽泛,除资产规模、产业引入能力等标准外,资产负债率、押金及银行授信等硬指标也应纳入规定。对已明确企业退出的项目,要解决保证金退还、新企业进入等实操问题,避免项目烂尾。

四是科学、合理设置城市更新单元容积率、产居比等关键指标,实现产城融合发展与激励市场资源参与的平衡。

在“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模式下,政府与合作企业应当相互帮助、共同成就。结合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给予一定的政策余量,合理设置容积率、产居比,既实现片区产业发展、促进经济活力,也给开发企业获利空间,激励更多企业参与;适当提升住宅比例,也有助于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实现职住平衡。

五是进一步简化流程,责任到区,加快审批推进。

继续深化落实“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市、区工作界面进行明确,持续简化审批流程,切实发挥区政府城市更新第一责任主体的作用,将改造面积、改造数量、项目启动、完成期限等硬指标作为工作的考核要求,加快城市更新工作推进。 

编辑: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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